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只能进不能出,是长期困扰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难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领导班子职数有限额,庸者、劣者多一个,能者、优者就会少一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关键在“能下”,必须着力破解“上去下不来、谁下难考准、下后怎么办”三大难题。
干部能上能下是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机会晋升,同时把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下来的选人用人机制。但长期以来,少数干部存在一种错觉,认为一旦提拔就进了“保险箱”,只要不触碰纪法红线,即使平庸与懒惰,也都不会“下”。有的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奉行好人主义,只愿干搭梯子做人情的事,不愿碰唱黑脸得罪人的事,认为干部向“下”调整可能造成人心浮动,挫伤干事热情,甚至担心因此惹上麻烦。同时,不少单位“下”的“出口”不够畅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处置方式有限,“下”了之后无处可接。这些问题导致干部易上难下、易进难出、易任难免。
有为才有位。向无为者传导压力,这是对干部、对事业真正负责。应深刻认识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不是简单的人员调整,而是事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长久之策。要进一步打破只能上不能下的思维定势,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及时任用,放到关键岗位压担子;对政治能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作风不实、政绩观出现偏差、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该下即下,有效防止干部队伍惰性化、庸常化,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气神。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核心是把干部政绩考全评准,让干部“下”得有理有据、心服口服。相比于违纪违法的“硬伤”,庸懒浮散是难以界定的“软疾”。许多干部之所以“下不来”,是因为考评缺乏精准量化的刚性标尺,让“南郭先生”得以藏身。特别是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界定比较模糊,诸如“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等标准很难判断,定性要求多、定量要求少,导致对“下”的干部定性评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缺乏明确具体的认定依据。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还要解决好“下后还能再上”的问题,让“下者仍有为、再上劲更足”。现实中,有的地方和部门重“下”不重“管”、重约束轻激励,对具体怎么“下”、“下”到哪里去、“下”后怎么办等问题,工作中仍存在盲区和死角,导致有的干部“一下了之”甚至无人问津。这不仅不利于干部卸下包袱、重新出发,也可能使其他干部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对调整下来的干部,不能贴“标签”、扣“帽子”、放任不管,而是要更加注重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一方面,指定专人与“下”的干部结成对子,帮助其主动适应新的岗位和环境。另一方面,建立“下”的干部台账,对“下”后干部进行全程跟踪教育管理,表现优秀或称职的,可以安排回原岗位或调整到新岗位上工作。
“下”只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要坚持做好“下”后的“文章”,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强化“有下有上”的动态机制,让“下”的干部改有机会、干有动力、心有盼头,把“下”的压力转化为进的动力。
更多内容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于会文文章《切实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策划:梁佩韵 李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