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1月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发表涉台错误言论以来,日本国家战略加速向军事化方向转型,其动作之频、性质之重、走向之危险,远超战后任何一个时期,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已从危险苗头变成现实威胁。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坐大成势,危害绝不限于一国一域。从中日关系到亚洲和平,从国际秩序到日本自身,都将受到深远而严重的冲击,给中日关系长远走向、亚洲和平大局、战后国际秩序稳定以及日本人民带来严重危险。
就中日关系而言,危害最为直接。中国是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最大受害者,抗日战争中中国军民伤亡3500多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亿美元。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领导人从中日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战略高度出发,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际作出放弃战争赔偿要求的重大政治决定。中国人民以宽广的胸怀同日本人民一道推动两国关系走上正常化,半个多世纪以来在经贸、人文、地方往来等领域形成广泛而紧密的相互联系。然而,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势力却将中国列为“前所未有的最大战略挑战”,在涉台、涉海、历史等事关中日关系重大问题上反复挑衅。这不仅辜负了中国长期以来的政治善意,也极大冲击了两国数十年积累的友好往来与务实合作,更使中日关系赖以维系的民间互信陷入严重倒退。
就亚洲和平而言,危害涉及面更广。二战结束以来,亚洲国家通过几十年的持续努力,实现了从战后重建到经济腾飞的历史性跨越,亚洲已成为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引擎之一。这一格局,既建立在亚洲各国经济合作不断深化的基础之上,也建立在相关国家通过艰难协调形成的政治互信之上。日本作为亚洲发展环境的直接受益者,本应承担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国际义务。然而,“新型军国主义”势力肆意扩军备战、对外挑衅及挑动域外大国搞阵营对抗,正在动摇东亚维系数十年的战略平衡,加剧地区军备竞赛风险,刺激地区安全困境螺旋上升。近代以来,日本曾长期扮演东亚动荡策源地的角色,给亚洲各国带来深重灾难。今天,如不及时遏制“新型军国主义”势头,这一历史有可能重演。这是亚洲国家从历史教训中得出的严肃判断,也是当前必须正视的现实风险。
就战后国际秩序而言,危害直击根基。二战结束之时,国际社会通过《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对日本作出“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产业”等明确制度安排,这一安排既是日本作为战败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也是战后国际秩序在亚太地区的法理基础。然而,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势力以“国家正常化”为名,系统性突破上述制度安排。对内,日本加速推进修宪议程。和平宪法虽是日本国内法,却是战后国际制度安排在国内法层面的落实,其第九条所规定的“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不保持海陆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等条款,构成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持续推动的“再军事化”进程,实质是在国内法层面拆解战后国际秩序对日本的根本约束,动摇亚太和平的制度根基。对外,日本将台湾问题强行纳入“存亡危机事态”框架,以国内法架空国际法义务,严重破坏一个中国原则,公然干涉中国内政,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台湾是日本通过甲午战争从中国割占的土地,也是战后通过国际法律安排明确归还中国的领土,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其历史与法理事实不容置疑。因此,日本种种行径是对二战胜利成果的颠覆性挑战,是对战后国际秩序根基的全面冲击。
就日本自身而言,危害同样不容忽视。历史经验表明,军国主义带来的最终代价,首先会由日本人民承担。1945年的东京大轰炸和广岛长崎核爆,使大量日本平民付出生命,这一结果是日本长期推行军国主义路线的必然后果。战后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和平宪法体制下国家资源向民生与发展领域的倾斜。今天,“新型军国主义”势力推动防卫预算屡创新高,挤压民生与社会保障开支,并以“强化防卫力量”为名为战争冒险开辟空间。这一路径表面上是为日本谋取所谓“大国地位”,实质上是把日本再次拖入军事冒险的危险轨道。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今日的日本唯有恪守战后国际秩序、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方能守护好来之不易的安定生活。如若执意重蹈覆辙,不仅无法自保,反而会把国家再度推向深渊,而盲目冒险的所有苦果,最终依然要由日本人民来承担。
坚决遏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危险势头,既是中国维护国家主权与发展利益的需要,也符合亚洲各国守护地区和平的共同利益,更是国际社会捍卫战后国际秩序与持久和平的共同关切。亚洲各国和国际社会应擦亮眼睛,共同抵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妄动,共同维护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和平秩序。80年前,中国人民在东京审判上同世界爱好和平的力量一道,对日本军国主义作出了正义裁决。80年后,只要国际社会保持清醒认识、坚定立场,任何使军国主义改头换面、重新登场的图谋都将被历史正义所阻挡。
(编辑:盛玮 周璐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