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核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求是网

以考核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解读《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高敬 2026-05-08 13:17:25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题:以考核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解读《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新华社记者高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为何出台考核办法?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主要考核哪些内容?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就考核办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考核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下,连续7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无到有、由好到优”,成为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有力抓手。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出台考核办法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利器,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问:考核办法对考核工作原则有什么规定?

  答: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应当遵循的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注重实绩、激励担当,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设置关键性、引领性考核指标,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三是坚持依规依法、群众认可,严格依照有关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要求,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做到精准科学、客观公正,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是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干,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问:考核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主要考核哪些内容?

  答: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贯彻落实精简优化基层考核要求,按照本地区经审批报备的考核计划,结合实际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相关内容。

  考核办法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精准设置五个方面考核内容。一是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情况。二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大气环境、水和海洋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质量状况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三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生态环境安全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四是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考核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五是群众满意程度。考核群众对本地区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

  问:考核办法对考核工作组织形式和考核程序有哪些规定?

  答:考核办法明确,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

  考核工作延续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考核程序,主要采取自评总结、核实核证、综合评价、结果反馈四个步骤。

  问: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运用作了哪些规定?

  答:考核办法保持严的基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提出,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视情由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需要追究责任的,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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