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什么要建设、怎样建设这一体系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引领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图为近年来出版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权威文本和重要辅助读物。 孙彤/制图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法治体系是一国法治建设和治理形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步入关键阶段,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和法治建设新要求,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的前提和基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有法可依。同时也要看到,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要求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新时代以来,我们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宪法修正案,编纂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现行有效法律增加至310件,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
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承上启下、位置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实施,就是让静态的法律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转化为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范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
法治监督体系是关住权力的“笼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对立法权、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的监督,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能够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保证法治领域各项权力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法治保障是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等方面为法治建设夯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保障体系建设,针对法治保障体系不够有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现实问题,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单位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法治保障体系的提出,打破了将法治看作一个封闭系统的偏颇认识,把法治建设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将国家发展成果转化为法治发展的组织优势、队伍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提供了科学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重要党内法规特别是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出台,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增强,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每个环节和方面各有侧重、彼此贯通,高效运转、形成合力。法律规范体系是法治体系的基础;法治实施是相关主体具体适用法律法规调整现实社会关系的过程,是法律规范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直接形式;法治监督着眼于公权力这一影响法治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为法律规范的正确有效实施提供支撑;法治保障着眼于提供法律规范充分实施所赖以实现的各类资源条件,夯实法治实施的基础;党内法规为管党治党提供重要依据,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更多内容详见: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周叶中《法治体系论》
(策划:刘名美 审核:李艳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