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访谈 | 历史文化名城:反对“拆真建假” 赓续历史文脉
——访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广汉
编者按: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也是城市魅力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推动加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面向“十五五”,围绕如何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我们采访了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广汉。

图为张广汉委员。
求是网记者:
历史文化名城有什么独特价值?我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走过怎样的道路?
张广汉委员:
历史文化名城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城中的历史建筑、传统街巷、民俗文化等都是历史文化的具体体现,它们记录了城市的发展历程和民族的精神追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梁思成先生等学者提出要保护像北京、开封、洛阳等曾经作为古都的城市。过去的郡、县、府城都有整体规划,这些城市的规划、建设,在世界上都独具特色,所以较早提出要保护好这些城市。1982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等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公布了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城制度实施44年来,在各个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使保护传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近800个、历史文化街区1300余片、历史建筑6.89万处,形成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综合载体。
求是网记者:
我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请您谈谈问题、危害及其原因。
张广汉委员: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同时一些历史城市原有的特色正在丧失。有的城市将房地产开发理念用于历史城区和街区发展,以保护的名义大搞成片拆迁,导致不少宝贵的历史街区和建筑快速消失。有的城市片面追求形象工程与经济扩张,热衷于造假古董,搞仿古一条街,不惜拆掉真文物、真街区,拆真建假、搬迁居民,古城内的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因此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有的“假古镇”投资巨大却与客流形成反差,陷入招商停滞、商铺空置的困境,在住建部公布的数百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部分陷入“保护性破坏”悖论。
“拆真建假”使得这些真实的历史遗迹被破坏,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仿古建筑,导致古城失去原有的历史韵味和文化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老城不能再拆了”。同时,“拆真建假”也割裂了古城居民与历史的情感联系。古城是居民生活的家园,承载着他们的记忆和情感。“拆真建假”改变了居民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失去了对古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此外,“拆真建假”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大规模的拆除和重建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新建的仿古建筑往往缺乏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难以吸引游客和投资者,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古城“拆真建假”频发,核心是政绩冲动、土地财政、文旅短视、保护缺位、决策失当五大因素叠加,把真遗产变成假古董。古城被纳入保护名录后,往往由于后续管理薄弱、缺乏长效运营机制,导致古建筑凋敝衰败,最终为“拆旧建新”提供了借口。如何提升古城内居民的生活质量(如排污、电力设施)是难题,部分地方选择了简单粗暴的整体搬迁和整体重建,而非细致的“微改造”。
求是网记者: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从去年的“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调整为“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如何杜绝“拆真建假”、在老城改造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协调发展中实现城市更新?
张广汉委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老城是城市文化的根脉,是城市历史的层积,是城市历史文化和人民群众情感记忆的载体,“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保护好老城,就是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文化归宿、精神家园、乡愁所在,就是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区别于文物保护,老城保护不仅应当保护好老城里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还应以整体性、系统性的视角保护老城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保护好与老城选址建设密切相关的山水形胜等。
首先,加强立法保护。应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古城保护的范围、标准和责任,加大对“拆真建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城市更新中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其次,科学规划业态。在古城开发过程中,应根据古城的历史文化特色和资源禀赋,科学规划业态布局,避免过度商业化和同质化发展。注重挖掘本土文化,引入与古城文化相契合的产业和业态,如文化创意、传统手工艺、民俗文化体验等,让居民与游客共生共荣。再次,坚持渐进式“微改造”。与大规模的拆除和重建相比,渐进式“微改造”注重对古城现有建筑和环境的保护和修复,通过小规模、渐进式的改造方式,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古城的功能和品质。例如,在绍兴、苏州等地,历史文化街区用“绣花功夫”对每个院落、每条小巷进行渐进式更新,吸引更多设计单位参与其中,注入新的文化元素,让传统与创新和谐共生。这种改造方式既保留了古城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又满足了居民的现代生活需求。最后,加强公众参与是古城保护的重要力量。应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居民对古城保护的认识和积极性,让居民成为古城保护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等方式,鼓励居民参与古城保护的规划、决策和管理过程,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古城的保护与发展。
求是网记者:
感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
(记者:何雯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