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十六个字的总要求,凝练概括了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是衡量政绩观正确与否的标尺,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将之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一性质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创造政绩必须始终立足于为公、为“大我”,而非为私、为“小我”。要心怀“国之大者”,看淡个人得失,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党和人民做事。
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就是造福人民。党员、干部应经常问问自己:我们干的事情是不是人民希望我们干的?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要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可感可及的具体举措,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持续用力,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不断把为人民造福的事业推向前进。
要使政绩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必须坚持科学决策。为官一任、施政一方,如持卷作答,唯有认真审题、科学破题、精准答题,方能交出合格答卷。党员、干部绝不能仅凭个人主观臆断或片面经验就“拍脑袋”决策,更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而盲目决策、仓促上马项目,应当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入山问樵、入水问渔”,把各种可能的情况考虑周全,把各种潜在的风险预估到位,确保决策符合实际情况、顺应发展大势。
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面对新征程新任务,党员、干部一定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对当务之急,立说立行、紧抓快办,不能等靠观望,更不能当“躺平式”干部。对长期任务,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步一个脚印坚定朝前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扎实推进。
(编辑:旷思思)





